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机关(自治区信息通信技术保障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自治区信息通信技术保障中心)承担自治区通信技术保障、网络安全防护、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物联网卡监管、应急通信保障等工作;负责通信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自治区通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按照西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核定地方事业编制的批复》(藏机编〔2011〕98号)、《关于设立西藏自治区信息通信技术保障中心的批复》(藏机编〔2022〕5号),核定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15名地方事业编制,纳入西藏自治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2025年年末实有人员14名。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预算收入总计54,813.52万元,预算支出总计54,813.52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4,560.09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通信业发展专项资金较上年减少7,000.00万元,2024年通信业发展资金预算中追加了2023年度预算;二是2025年基建项目预算较上年减少等。
本年收入54,513.81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年初结转结余299.71万元,主要是监测系统建设已参加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可研评审,待可研批复,未达支付条件。较2024年度决算数减少991.37万元,下降33.08%,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执行进度较好,基建项目尾款已达支付条件的全部结清。
本年支出54,439.45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我单位不涉及结余分配。
年末结转结余374.07万元,主要是系统建设项目资金下达较晚,按照项目合同支付要求,未达资金支付前置条件的款项结转至2026年度,待符合履约期满按约定进行支付。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74.36万元,增长19.8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基建项目资金招标等实施流程较为复杂,年末部分项目尚未达到合同约定支付条件。
本年收入54,513.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513.81万元,占100%。
本年支出54,43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79万元,占0.77%;项目支出54,020.66万元,占99.23%。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4,513.81万元,支出54,439.45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560.09万元,下降21%;支出减少15,625.82万元,下降28.7%。收支规模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通信业发展专项资金较上年减少7,000.00万元,2024年通信业发展资金预算中包含追加的2023年度预算;二是2025年基建项目预算规模较上年有所压减。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99.71万元,主要为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该项目已参加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可研评审,待可研批复,暂未达到支付条件。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较2024年度决算数减少991.37万元,下降33.08%,主要原因为2024年项目执行进度较好,基建项目已达到支付条件的尾款全部结清。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374.07万元,主要为系统建设项目资金下达时间较晚,依据项目合同支付约定,未满足资金支付前置条件的款项结转至2026年度,待履约期满按合同约定予以支付。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74.36万元,增长19.8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基建项目资金,招标等实施流程较为复杂,年末部分项目尚未达到合同约定支付条件。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439.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625.82万元,下降28.7%。主要原因:2025年通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7,000.00万元,2024年通信业发展资金预算中追加了2023年度预算,另外2025年基建项目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439.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51万元,占0.06%;卫生健康(类)支出16.61万元,占0.0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54,361.27万元,占99.86%;住房保障(类)支出27.06万元,占0.05%。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4,513.81万元,支出决算为54,43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34.51万元,支出决算为3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16.61万元,支出决算为1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款)工程建设运行维护(项)。年初预算数为1,431.43万元,支出决算为1,05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系统建设项目资金下达较晚,按照项目合同支付要求,未达资金支付前置条件的款项结转至2026年度,待符合履约期满按约定进行支付。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53,004.20万元,支出决算为53,30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执行中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299.7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27.06万元,支出决算为2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2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8.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3.3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5.4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2025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相关支出需求,未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范围,故无预算及支出。
2025年度我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5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5年度我单位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相关业务,故未申请及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2025年度我单位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业务及预算支出。
2025年度我单位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业务及预算支出。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8万元,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2.08万元,增长690%。主要原因是2025年定日县发生地震后,为全力保障灾区抗震救灾工作,我局紧急追加应急通信保障专项经费9.06万元,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8万元。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8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度日喀则市定日县地震灾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应急通信保障车辆燃油支出,保障应急通信保障车辆运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无增减,完成预算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2.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定日县发生地震后,为全力保障灾区抗震救灾工作,我局紧急追加应急通信保障专项经费9.06万元,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8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无增减,完成预算的0%。与2024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3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局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相关要求,严控接待标准与范围,取消非必要接待活动,压缩接待成本。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4,392.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99%。我局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电信普遍服务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501.00万元。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从评价情况来看,在项目决策环节,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合理、资金分配合理;在项目过程环节,项目资金符合我局预算支出相关规定,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资金预算48,501.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在项目产出环节,本项目严格落实《电信普遍服务资金管理办法》及数字乡村、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有序推进农村偏远地区通信基建提质,实施流程规范,各项核心建设任务全部完成,有效补齐乡村通信短板,夯实农村数字发展基础;在项目效益环节,已设置效益指标均达标。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组织专门人员对2025年度部门年度绩效进行了绩效自评,评价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预算管理、预算执行、专项资金使用及产生效益等方面做了综合评价。
评价项目具体为“通信业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系统运行及维护”“电信普遍服务项目”“灾区应急通信保障相关经费”“综保系统尾款”等共计8个项目,完成项目结果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从评价来看,各项目预算执行、资金管理、项目实施及效益发挥成效明显,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流程规范,有力保障部门履职尽责与事业发展,基本实现年初设定绩效目标,持续优化绩效管理水平。
信息系统运行及维护项目等8个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评价,多数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4,392.04万元,执行数为54,017.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3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年度共实施6个财政预算项目,各项目严格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推进实施,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项目资金拨付使用规范,项目立项审批、组织实施、过程管控等程序基本到位,大部分项目数量、质量、时效、效益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实施较好地保障了单位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受客观条件、现场实施条件、外部环境等因素影响,个别项目部分指标未完全达成既定目标,主要存在个别建设点位缓建、部分工作任务延后实施等情况,已按要求扣减对应绩效分值。
下一步措施:针对未完成事项,已梳理形成工作推进措施,明确后续推进计划,加快补齐工作短板,力争后续全面完成既定绩效目标。项目评价材料因信息保护要求不予公开。
我局紧扣单位履职重点,选取社会关注度高、资金规模较大的“电信普遍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形成部门评价及绩效评价评分表报送财政厅。经评价,该项目综合得分99分,得分率99%,绩效等级优秀。资金管理合规,立项、实施、效益多数指标满分,但因行政村子项目剩1个缓建点位未完成建设,故产出指标扣减1分。具体报告及评分表因信息保护相关要求不予公开。
财政部门未选取我局重点项目进行评价。
2025年度我局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不涉及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25年度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56.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56.00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支出功能分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款):反映用于保障机构运行、开展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