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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存量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2 11:59

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存量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企业: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等法律法规,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23〕105号)要求,现就开展西藏自治区存量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存量APP)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经我局梳理,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23〕105号)发布前已开展业务的APP共计199个(详见附件1),请涉及的APP主办者即日起至2023年12月,主动联系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向我局履行备案手续,其中:已履行网站备案手续的,仅需补充完善其APP有关信息,无需重复填报主办者真实身份信息;对于没有网站备案信息的,请按照规定履行备案手续。逾期未补报或更新备案信息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附件:1.西藏自治区存量APP公示表

2.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



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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